日前,国标《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以下简称《技术条件》)被媒体曝光,对四轮低速电动车的生产技术进行了规范限定。过去,低速电动车行业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已然形成气候,不能一棍子打死,但也不能任其野蛮生长。为此,国务院批示,同意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总思路,治理低速电动车的乱象。正是在这个指导意见下,《技术条件》得以起草,从而甄别哪些企业符合升级条件、哪些应该被淘汰。
如今,全国有多少家低速电动车企业,没人说得清,据笔者所知,仅山东一地就超过300家,河北、河南、江西也有数量众多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低速电动车往往打着老年代步车的旗号进行生产,由于缺乏监管,导致大量低劣产品涌向市场,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有必要规范其发展。
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低速电动车外形各式各样,尺寸相差非常大。而汽车尺寸是划分产品类别的重要依据,《技术条件》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否则,有些企业的低速电动车按照A00级车型生产,享受A00级车辆的道路权利,又达不到A00级车的技术要求,显然会造成混乱。
以往低速电动车大多使用铅酸电池,很多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不愿意更换成锂电池,这是低速电动车一直没有被正式接纳的主要原因。尽管铅酸电池技术成熟,不会起火燃烧,但是,比能量局限性不符合技术发展趋势。铅酸电池在使用过程中还会造成污染,虽然这是由于管理不力造成的,但现实的情况导致这一问题很难得到彻底解决。尽管低速电动车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多年,销量也极为惊人,但很少有企业建立完整的回收体系。笔者曾亲眼目睹私人回收小作坊把低速电动车上的电解液往农田里倾倒,那里面含有重金属,会造成严重污染。有资料显示,铅污染需要300年左右才能清除。如果不加以管控,势必造成污染失控。《技术条件》对低速电动车使用的动力电池进行了严格限定,要求必须遵守GB/T31467,这是锂离子电池规定,从根本上杜绝低速电动车再使用铅酸电池,同时也把低速电动车纳入到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队伍中来。
当前,低速电动车的销售对象主要是老年群体以及广大四五线城市消费者。现实中,低速电动车经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并且不遵守交通规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限定低速电动车的速度很有必要。目前生产、销售的低速电动车时速大多数低于50km,此次《技术条件》规定时速应小于70km、大于40km,这既考虑了老年人的使用特点,又兼顾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不失为一种折中的平衡方法。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安全是头等大事。笔者曾采访过保险企业,在机动车与低速电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责任在低速电动车一方,其中既有驾驶者不守交规之故,也有低速电动车安全水平落后的原因。现在市面上的低速电动车几乎都没有进行过碰撞试验,甚至还有大量车没有严格遵循检验流程就推向市场销售。即便曾进行过碰撞试验的少数几款低速电动车,也只有一家企业一次性通过,其他几家企业产品经历过多次碰撞不合格、改进等循环后才勉强过关。由此不难看出,目前的低速电动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加以严格限制。
《技术条件》明确了低速电动车碰撞试验的必要性,并在《微型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2016年版)的基础上追加了GB20071标准(《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安全性。不满足碰撞试验标准的低速电动车车型将被淘汰,这将大大提升低速电动车的安全性。
如今,《技术条件》还只是草案,待其正式实施后,低速电动车升级与淘汰的依据将变得清晰,也让这个行业从无序走向规范发展。笔者期待政策早日出台,既结束低速电动车行业混乱的现状,也更好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中国汽车报
http:www.cps800.com/news/2017-10/20171019122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