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制定,是按照社会平均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太阳能光伏电站招标价格,以及我国太阳能资源状况,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对于1元上网电价合不合理?实施企业能否实现收支平衡或盈利?国内光伏业界对此议论纷纷、看法不一。作为企业,大部分人士认为,光伏发电1元上网电价符合中国国情,也是可能和可行的。1元上网电价不仅是一个恰到好处的价格,同时对光伏企业、新能源投资企业是一个机遇,更是一个成本上的挑战。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标杆电价政策中尚待厘清的疑点还有很多,包括电价一刀切、补贴年限不明、电价下调幅度不定、补贴资金缺口较大等。另有业内人士发现,8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NDRC)发布的太阳能上网电价政策,没有设立上限限制,但是项目必须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准。
补贴年限与项目范围不明
新的政策规定,在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该政策将不适用于其他接受政府补贴的光伏项目,如金太阳工程等。
同时,文件没有对上网电价的补贴年限给出任何说明,但我们都知道,补10年和补20年给投资商带来的投资回报率的差异。
各地资源不均衡
中国太阳能资源的分布形势为西多东少,西部9省年平均总辐射量为5519.46MJ/m2,东部17省年平均总辐射量为4836.23MJ/m2。按区域划分共分为四个区域,丰富区包括甘肃、青海、西藏、宁夏,年日照时间超过3000小时;较丰富区涵盖内蒙古、东北、河北、山西、陕西等,年日照时间介于2000小时至3000小时之间;沿海地区则是一般区,年日照时间约为1000小时至2000小时;不丰富区的年日照时间则少于1000小时,如重庆、贵阳等。
如将政府补贴、固定资产运行费用、各省系统年满发小时数、增值税、贷款比、所得税、附加税、贷款利息都考虑进去,企业的可行税后内部收益率按8%计算,企业资金回收年限按15年计算的话,东部17省无一可以盈利,而西部仅有西藏、内蒙古、青海和宁夏4省可以盈利。
2011年年底实行的1.15元价格和2012年实行的1元价格,除了让光伏企业在西部省份能略有赚头之外,在东部省份“毫无收益可言”。
业内人士分析:以电站运行25年计,1.15元/千瓦时的电价在日照丰富的青海、宁夏等地可收回3倍以上投资,而在年日照时间不足2000小时的北京,只能收回1倍投资。企业如果要从事光伏电站投资,在西部地区可实现8%的内部收益率,但这已是公司从事项目投资的底线,低于此,就毫无价值可言。
如果在东部地区执行上述价格,几乎没有内部收益率,分文不挣。以东部地区目前的日照条件和成本,补贴价格至少要在1.4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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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慧聪
http:www.cps800.com/news/260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