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披露称,包含中国价格在内的现行(中欧双方协议的)基准价格,能够反映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总体情况,不需要改变。鉴此,欧委会拟终止针对中欧光伏案最低限价调整机制的期中复审调查。
光伏反规避遭调查
2013年,中欧“双反”就光伏组件贸易达成价格协议,2015年,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 Pro Sun)指控中国竞争对手将产品通过第三国运往欧洲销售,企图规避进口关税,再次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因此,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
纵观近几年中国光伏产品的“出海”历程,着实不易。欧盟、美国、加拿大等相继一而再的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并征收高额关税。这对中国光伏行业影响很大,据机电商会的统计数据,在美国首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以后,2012年中国对美的出口额仅为14.02亿美元,下降了42.75%。二次“双反”初裁后,对美出口量下降了65.9%。经过欧盟和美国“双反”的冲击,国内一些出口单一、规模小、产能相对落后的光伏企业纷纷关门停业。
针对此次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的反规避调查,欧洲光伏行业协会一改此前对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中立立场。“我们希望在2015年关税及相应价格承诺到期时,看到中欧在太阳能组件和电池领域的贸易关系尽快恢复正常及公平。”欧洲光伏产业协会(EPIA)总裁奥利弗•舍费尔(Oliver Schaefer)在第九届SNEC(上海)国际太阳能展会上表示。其将支持自由贸易及结束当前对中国太阳能组件的贸易壁垒。这是该产业协会首次改变以往对贸易争端保持中立的立场。
对此,亚洲光伏产业协会主席朱共山亦在该展会的致辞中给予回应:“在贸易壁垒蔓延、新兴市场崛起、全球竞争加剧的新形势下,应加强光伏国际合作,避免同质化竞争,光伏产业唯有创新,抢占前沿技术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的先机,才能提升光伏产业在全球能源领域的话语权,实现由‘新兴产业’向‘主导产业’的升级。”
奥利弗•舍费尔坦言,EPIA此前的立场一直是对贸易争端保持中立,这忽视了其作为该争端的一个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能力,导致对中国组件实施最低进口价格(MIP)协议。
奥利弗•舍费尔代表该协会宣布:“我们支持有助于在欧洲沿太阳能价值链提高太阳能创造就业机会的所有行动,我们认为对贸易案采取这一立场,能更便于获得来自世界各地的领先公司的更多有竞争力的高品质太阳能电池板,来支持实现这一目标。”“新能源产业和光伏事业,不仅要立足于国内,还要走向世界。智能光伏电站就是‘互联网+光伏’,是‘互联网+’战略在光伏电站的具体实践,且已取得突破性成果。”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看来,智能化的光伏电站作为新能源、互联网融合的新型能源解决方案,高度匹配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将对国家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终止调查有力双方共赢发展
对于这样的结果,商务部组织的积极地法律抗辩至关重要,同时,欧盟企业的态度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7月15日,德国机械设备联合会、BayWa公司、EnBW公司等30家企业和协会联名要求欧盟取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限制措施,理由是欧洲进口成本被人为提高10%,德国因而未能实现加大太阳能利用的目标。
此后的9月,代表欧洲太阳能产业80%的21个太阳能协会联合呼吁欧委会结束对中国太阳能进口商品的惩罚性贸易限制和“受到广泛质疑的”中欧最低价格承诺协议(MIP)。这也被视为是对不久前以SolarWorld为首的机构EU ProSun向欧委会提出“对将于12月到期的对中国太阳能进口商品的贸易限制进行审查”作出的回应。
欧洲21个太阳能协会呼吁,“与中国在电池和组件方面的贸易关系应该正常化。自2013年出台关税及MIP以来,欧洲太阳能部署显著放缓,去年仅达到7GW,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阶段没有理由继续MIP或关税。”
欧盟行业机构Solar Power Europe的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沃森也表示,MIP和关税必须在今年按计划结束。
“但是,从目前欧盟的一系列做法来看,欧盟对华光伏价格协议很可能会继续执行,几乎没有放松的可能。中国光伏企业期望价格协议到期后,欧盟对华光伏市场大门完全打开几乎没有可能。”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光伏分会主任赵玉文分析说。
他表示,欧盟当地的光伏企业生产商因为自身利益问题,主张采用价格低廉的中国光伏产品。但是作为下游的光伏安装商则认为,如果中国的光伏产品不按照价格协议进来,那么欧盟的企业就没有任何价格优势,并且面临生存危机。欧盟这种内部矛盾一直存在。<
http:www.cps800.com/news/2015-12/2015121515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