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檬: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下午好!很高兴在这里介绍一下有关《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的情况。我们要讲的是两部分要求。
第一部分:标准制订概况。第二,标准内容详解。无论是管理办法也好,还是标准也好,我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从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出发。作为标准来讲,我们要实现对《管理办法》的支撑,我们要把《管理办法》做成一个各可执行的管理办法,标准是与企业直接相关的一部分。
首先,回顾一下管理办法的要求。第十一条,管理办法里面规定了环保使用期限的要求,提出了标识的要求,标识要怎样去标,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个标准是去年10月份发布的标识标准。第十三条,管理办法提出了有毒有害元素标识的要求,要标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以及可否回收利用,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际上符合现在出台的标识标准。第十五条,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包装物也提出了要求。2月28号是管理办法发布的时间,3月1号是实施的时间。我们要准备标识在内的条款开始生效。《管理办法》一直在讲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做自我声明,第二步进入目录的产品自我声明,做3C认证。希望在接下来的介绍帮助在座的企业走好第一步。
2006年2月7号时,信息产业部科技司下达了2006年第一批电子行业标准。虽然我们的标准计划是06年下达的,但是自从管理办法的制定到了一定阶段以后,我们就已经开始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我们在2005年1月时就起草这个标准,长达两年的时间,我们的标准在06年的11月6号,批准发布了,批准文号是信部科[682]号。
如果大家对标准有所了解的话,当SJ后面有一个/T的时候就是推荐的标志。但是,在10月6号公布执行时,企业目前不需要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来做,但是到了3月1号《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时,由于《管理办法》对这个标准的引用,这个标准也变成在座的企业去强制实施的标准。这个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一些文件,第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第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是1997年由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法律法规,也是一个部门规章,也是需要企业强制执行的文件。如果大家是守法企业的话,不需要做更多的东西,因为已经符合了要求。第三,我们参考了国际上已有的标准,包括ISO的标准,还有日本的J-Moss标准。中国是分两步走,先标识后禁止,日本的这个标准跟我们的标准有很多类似的过程,我们在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很多的交流。
第一部分是范围,这个范围与管理办法是完全保持一致的,适用的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
第二部分,规范性电子文件。这一条不用过于关注,是按照国标规范模式写的内容。我们引用了两个标准。第一,包装回收标志,这个国家标准帮我们解决了有关包装物回收标识的内容。第二,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的限量要求。这个标准语标识标准是同期发布的标准,也是工作组共同制定的标准,用来解决进入目录产品的限量标准。限量标准不是作为要求,对进入目录标准限量标准是一个要求,对其他的是作为一个判定。
第三部分,术语与定义。在3.2条里,是指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定义,第一部分是一样的,还是六种有害物质。我们在这里讲的含有与不含有是相对的概念在限量标准要求以下的是不含有,如果是限量标准要求以上的是含有,是相对的概念。3.3、3.4分别是生产者和进口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的组织和个人是生产者,从事进口的组织和个人是进口者。3.6 回收利用,对废弃产品进行处理,实质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用于其他用途的过程,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利用。电子信息产品里面通常还有阻燃器的物质,很难以焚烧的。我们认为这种方式不鼓励,在这种情况下把对能量的回收利用去掉了。很多企业在问,我的东西不知道能不能回收怎么办?根据我们的标准地所有的产品都可以回收利用的。3.7,包装物。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既包括名词的包装又包括动词的包装我们截取名词的部分来定义。
第四部分,总则。是起到统领全文的作用。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所有电子信息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标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限制不能直接在产品上标识的,可以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说明书实际上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载体可能不同,比如说灯泡,只有包装,没有说明书怎么办?这时你的包装物就成为了说明书的载体。类似像这种包装物,包括电子版的说明书,都是说明书的载体,这些东西都可以作为说明书,把有关的信息写到里面去。其中为生产配套而采购的电子信息产品,攻防可以对所提供的产品不进行数标识,但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标识所需的全部信息,相应地采购方应在其生产的电子信息产品上进行标识,且标识信息范围应包含为生产配套而采购的电子信息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按照总则第二段的要求,作为材料上或者零部件商,当有直接的下游供应商时,材料商和零部件上,不用每一个都打上标志都附上,只要把这个信息告诉你的下游厂家,把这些信息给他,下游厂家再通过整机的形式标识出来。我们是为了配套者减轻负担,不免出现不必要的标识。我们不想把电视机拆开,大大小小的都贴满了标识,这个没不要。另外,我们要给回收处理企业者一个便利,让他更好了解里面含有的物质。
第五部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标志。总则,电子信息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标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标志应清晰可辩、易见、不宜褪色并不宜去除。大家以前做3C,什么叫不易去除?拿手摸20次,如果没掉就是不易去除,但是这不是一个很好的判断方法,我们只是给大家一些定型的概念。在国际上有一些可以参考的方法,这些东西仅仅作为参考。
大家看到的这两个图是在说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在附录里面有解释。左边是一个绿色标志,中间有一个“e”,电子电气、环境保护英文单词开头都是e。外面有一个循环起来圆,代表着回收利用的概念。当产品贴上这样的标志时,就代表你的产品在废弃后可以回收利用的。右边的标志是橙色的标志,橙色是警示的颜色,要告诉大家你标识的产品是含有有害物质和元素的。要把环保期限标在中心地位,中间的10可要替换为产相应的环保使用期限。外面的圆是代表了回收利用的概念。贴上了这样的标志就告诉消费者,环保使用是多少年。颜色方面。我们给出了绿色和橙色的概念,我们是建议使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如果产品颜色与推出的颜色标志比较相近,不清楚可以选其他的颜色。另外,颜色会影响电子信息的美观。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大家用其他的颜色,但是有一个原则,要醒目,必须让人看得见。图形规格,是指右边的这两个图。通过这个可以把标志做起来。后面我们给吃了数字的字体与比例,数字是会变的,为了让大家做出一致,把比例给出大家。e没有给出字体,没有给高度的比例。为了可以很容易的做出来,在信息产业部的网站上也公布了矢量图。标识规格方面,最小不得小于5×5毫米的规格。标识要求,用图1标的一定要标,但不一定标识在产品上。如果采用图2来标的,就无选择了。像不规则的产品是允许放到说明书里面标准的。标识位置。一般要标在明显处,如果受功能外观设计影响,无法再产品明显处标怎么办?手机除了屏幕和按键找不出地方标东西,这因为功能、外观受影响,是标志在可见部分的,比如说手机电子仓的内部,把电池卸下来,比如说3C认证标志等等。消费者在使用时经常换电池,经常看到,这就是可见部分。
第六部分,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标识。电子信息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标识产品中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或元素。若产品中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该选择图1进行标识,若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该选择图2进行标识,并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按本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含量怎么标?不是定量的标含量,是定性的标含量。只是让你标出含有或者不含有,只标圈和叉。部件里面只要有一个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就要打叉,企业要对打叉的部分进行说明。括号内容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可以写企业想说的话。有些企业对有毒有害物质做过努力了,有些没做过努力。因为产品从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既可能包括通过努力可以实现替代的,也包括努力了实现不了的。为了区别两种情况,给大家一个表述观点的机会。
第七部分,环保使用期限标志要求。有环保使用期限必须选择图2进行标识,不但要标环保使用期限,还标环保使用条件、配套件特别标识等给予详细说明。不同使用条件下,统一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可能不同,要在说明书里给消费者一个明示。有些非常短,要单独标识环保使用期限,为了避免消费者的误解,要在说明书上把配套件的标识进行说明,给消费者一个明示。
第八部分,回收利用标识。标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的产品表示其可以回收利用,不应随意丢弃。“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这是一个通常环保的理念。通过把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利用,变成我们的资源。我们鼓励将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都进行回收。
第一部分:标准制订概况。第二,标准内容详解。无论是管理办法也好,还是标准也好,我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从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出发。作为标准来讲,我们要实现对《管理办法》的支撑,我们要把《管理办法》做成一个各可执行的管理办法,标准是与企业直接相关的一部分。
首先,回顾一下管理办法的要求。第十一条,管理办法里面规定了环保使用期限的要求,提出了标识的要求,标识要怎样去标,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个标准是去年10月份发布的标识标准。第十三条,管理办法提出了有毒有害元素标识的要求,要标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以及可否回收利用,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际上符合现在出台的标识标准。第十五条,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包装物也提出了要求。2月28号是管理办法发布的时间,3月1号是实施的时间。我们要准备标识在内的条款开始生效。《管理办法》一直在讲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做自我声明,第二步进入目录的产品自我声明,做3C认证。希望在接下来的介绍帮助在座的企业走好第一步。
2006年2月7号时,信息产业部科技司下达了2006年第一批电子行业标准。虽然我们的标准计划是06年下达的,但是自从管理办法的制定到了一定阶段以后,我们就已经开始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我们在2005年1月时就起草这个标准,长达两年的时间,我们的标准在06年的11月6号,批准发布了,批准文号是信部科[682]号。
如果大家对标准有所了解的话,当SJ后面有一个/T的时候就是推荐的标志。但是,在10月6号公布执行时,企业目前不需要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来做,但是到了3月1号《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时,由于《管理办法》对这个标准的引用,这个标准也变成在座的企业去强制实施的标准。这个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一些文件,第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第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是1997年由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法律法规,也是一个部门规章,也是需要企业强制执行的文件。如果大家是守法企业的话,不需要做更多的东西,因为已经符合了要求。第三,我们参考了国际上已有的标准,包括ISO的标准,还有日本的J-Moss标准。中国是分两步走,先标识后禁止,日本的这个标准跟我们的标准有很多类似的过程,我们在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很多的交流。
第一部分是范围,这个范围与管理办法是完全保持一致的,适用的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
第二部分,规范性电子文件。这一条不用过于关注,是按照国标规范模式写的内容。我们引用了两个标准。第一,包装回收标志,这个国家标准帮我们解决了有关包装物回收标识的内容。第二,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的限量要求。这个标准语标识标准是同期发布的标准,也是工作组共同制定的标准,用来解决进入目录产品的限量标准。限量标准不是作为要求,对进入目录标准限量标准是一个要求,对其他的是作为一个判定。
第三部分,术语与定义。在3.2条里,是指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定义,第一部分是一样的,还是六种有害物质。我们在这里讲的含有与不含有是相对的概念在限量标准要求以下的是不含有,如果是限量标准要求以上的是含有,是相对的概念。3.3、3.4分别是生产者和进口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的组织和个人是生产者,从事进口的组织和个人是进口者。3.6 回收利用,对废弃产品进行处理,实质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用于其他用途的过程,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利用。电子信息产品里面通常还有阻燃器的物质,很难以焚烧的。我们认为这种方式不鼓励,在这种情况下把对能量的回收利用去掉了。很多企业在问,我的东西不知道能不能回收怎么办?根据我们的标准地所有的产品都可以回收利用的。3.7,包装物。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既包括名词的包装又包括动词的包装我们截取名词的部分来定义。
第四部分,总则。是起到统领全文的作用。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所有电子信息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标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限制不能直接在产品上标识的,可以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说明书实际上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载体可能不同,比如说灯泡,只有包装,没有说明书怎么办?这时你的包装物就成为了说明书的载体。类似像这种包装物,包括电子版的说明书,都是说明书的载体,这些东西都可以作为说明书,把有关的信息写到里面去。其中为生产配套而采购的电子信息产品,攻防可以对所提供的产品不进行数标识,但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标识所需的全部信息,相应地采购方应在其生产的电子信息产品上进行标识,且标识信息范围应包含为生产配套而采购的电子信息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按照总则第二段的要求,作为材料上或者零部件商,当有直接的下游供应商时,材料商和零部件上,不用每一个都打上标志都附上,只要把这个信息告诉你的下游厂家,把这些信息给他,下游厂家再通过整机的形式标识出来。我们是为了配套者减轻负担,不免出现不必要的标识。我们不想把电视机拆开,大大小小的都贴满了标识,这个没不要。另外,我们要给回收处理企业者一个便利,让他更好了解里面含有的物质。
第五部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标志。总则,电子信息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标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标志应清晰可辩、易见、不宜褪色并不宜去除。大家以前做3C,什么叫不易去除?拿手摸20次,如果没掉就是不易去除,但是这不是一个很好的判断方法,我们只是给大家一些定型的概念。在国际上有一些可以参考的方法,这些东西仅仅作为参考。
大家看到的这两个图是在说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在附录里面有解释。左边是一个绿色标志,中间有一个“e”,电子电气、环境保护英文单词开头都是e。外面有一个循环起来圆,代表着回收利用的概念。当产品贴上这样的标志时,就代表你的产品在废弃后可以回收利用的。右边的标志是橙色的标志,橙色是警示的颜色,要告诉大家你标识的产品是含有有害物质和元素的。要把环保期限标在中心地位,中间的10可要替换为产相应的环保使用期限。外面的圆是代表了回收利用的概念。贴上了这样的标志就告诉消费者,环保使用是多少年。颜色方面。我们给出了绿色和橙色的概念,我们是建议使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如果产品颜色与推出的颜色标志比较相近,不清楚可以选其他的颜色。另外,颜色会影响电子信息的美观。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大家用其他的颜色,但是有一个原则,要醒目,必须让人看得见。图形规格,是指右边的这两个图。通过这个可以把标志做起来。后面我们给吃了数字的字体与比例,数字是会变的,为了让大家做出一致,把比例给出大家。e没有给出字体,没有给高度的比例。为了可以很容易的做出来,在信息产业部的网站上也公布了矢量图。标识规格方面,最小不得小于5×5毫米的规格。标识要求,用图1标的一定要标,但不一定标识在产品上。如果采用图2来标的,就无选择了。像不规则的产品是允许放到说明书里面标准的。标识位置。一般要标在明显处,如果受功能外观设计影响,无法再产品明显处标怎么办?手机除了屏幕和按键找不出地方标东西,这因为功能、外观受影响,是标志在可见部分的,比如说手机电子仓的内部,把电池卸下来,比如说3C认证标志等等。消费者在使用时经常换电池,经常看到,这就是可见部分。
第六部分,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标识。电子信息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标识产品中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或元素。若产品中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该选择图1进行标识,若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该选择图2进行标识,并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按本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含量怎么标?不是定量的标含量,是定性的标含量。只是让你标出含有或者不含有,只标圈和叉。部件里面只要有一个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就要打叉,企业要对打叉的部分进行说明。括号内容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可以写企业想说的话。有些企业对有毒有害物质做过努力了,有些没做过努力。因为产品从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既可能包括通过努力可以实现替代的,也包括努力了实现不了的。为了区别两种情况,给大家一个表述观点的机会。
第七部分,环保使用期限标志要求。有环保使用期限必须选择图2进行标识,不但要标环保使用期限,还标环保使用条件、配套件特别标识等给予详细说明。不同使用条件下,统一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可能不同,要在说明书里给消费者一个明示。有些非常短,要单独标识环保使用期限,为了避免消费者的误解,要在说明书上把配套件的标识进行说明,给消费者一个明示。
第八部分,回收利用标识。标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的产品表示其可以回收利用,不应随意丢弃。“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这是一个通常环保的理念。通过把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利用,变成我们的资源。我们鼓励将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都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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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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