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连续五年翻番,成为全球风电装机规模第一大国。日前,国家电监会发布了《风电安全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明确,电监会将研究制定与《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及政策,完善风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机制,制定调峰调频电源的电价补贴政策,合理确定风电接入系统工程造价的补偿标准。研究制定分散式风电上网电价、电源侧峰谷电价、用户侧可中断负荷电价的政策,促进风电消纳。调峰调频电源电价补贴政策的制定对储能产业发展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据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8月底,全国并网运行的风电场486个,装机容量3924万千瓦。有9省区风电装机容量超过百万千瓦,其中,内蒙古装机容量1275万千瓦,“三北”(华北、东北、西北)地区风电装机容量3440万千瓦。全国在建风电容量1377万千瓦。2011年1至6月,全国风力发电量达到4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1%,占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的1.94%;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1252小时。风电已经成为我国电力供应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作出了重要贡献。
《报告》指出:调峰调频电源规划建设与风电规划建设不协调。大规模风电并网以及风电的随机性和反调峰性要求电网配备相应的调峰调频电源。“三北”地区风电发展规模大,调峰调频电源规划建设严重滞后于风电项目规划建设。这些地区自身电源结构以燃煤发电为主,缺乏燃气发电等灵活调峰调频电源,系统调峰调频能力不足;大量热电机组冬季要保证采暖需求,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发电,基本不参与调峰;华北、东北地区水电装机偏少,且水电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加之受防汛以及农业灌溉航运等因素影响,调峰能力受到制约。随着风电大规模并网,电网调峰调频矛盾日益突出。
就下一步风电安全健康发展的监管意见和监管建议,《报告》表示,进一步加强风电并网运行安全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主要工作包括:针对风电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健全风电资质许可、并网安全性评价与并网接入联动机制,把好市场准入关;完善风电并网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到位;结合贯彻《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立风电安全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出台《关于加强风电安全运行的意见》,促进风电安全发展。
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推进有关工作。主要工作包括: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有关产业政策和电价政策,鼓励风电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发展比较优势产业,引导部分风电就地消纳;配合有关部门统筹风电与调峰调频电源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水电、抽水蓄能电站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燃气电站建设,提高电网调峰调频能力,满足风电大规模并网运行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电电源配套送出输电线路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协调有序发展,提高风电开发利用效率;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覆盖风电机组研发制造、规划建设、安装施工、并网监测、运行管理全过程的国家标准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调峰调频电源的电价补贴、顶峰发电上网电价、分布式风电上网电价等电价政策,完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政策,促进风电产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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