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被美国商务部初裁征收32.1%-250%的高额反倾销税;中国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则在3月业已被初裁征收2.9%-4.7%的反补贴税。接连不断的新能源贸易摩擦,正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关系中的新焦点。
中美在新能源产品上的贸易摩擦是近两年才逐步出现的。2010年,美国启动对华清洁能源有关政策和措施的301调查,并于同年向WTO起诉中国补贴风电;2011年,美国商务部对从我国进口的多晶硅光伏电池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双反”调查。近日美国签署的《1930年关税法修订案》赋予美国贸易执法部门对中国和越南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关税的权力,这势必进一步加剧中美新能源贸易摩擦和冲突。
中美在新能源领域的贸易摩擦频频爆发并愈演愈烈,有其内在的原因。一方面,中国近年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和产能快速增长,并且在技术上取得了很大进步,进而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并扩大了出口,美国就是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出口的扩张自然会遭遇美国的抵制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行为。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后,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金融泡沫的破灭促使美国政府更加重视实体经济,希望在政策上引导经济发展重新回归实体化。这样的背景下,任何蛛丝马迹的外来冲击和竞争都会非常敏感地诱发美国相关企业、行业以及政府的反击。更为重要的是,新能源对各国都是非常重要的战略性行业,也被普遍认为是未来发展的潜力行业,美国自然也希望在这一行业市场中成为领导者和具有垄断力量。在这样的战略性行业,“中国制造”向美国的出口扩张就很容易遭遇到贸易摩擦的侵扰。
新能源产业同样是我国整体经济转型与结构升级的引擎和关键所在,面对美国频频发起的贸易摩擦,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反应,据理力争;采取全方位、多举措的应对策略缓和并化解争端,减少损失。
在发生新能源领域的贸易摩擦时,由于同样关乎美国的战略发展,美国自然不会轻易让步和妥协,化解双边矛盾将会异常艰难,必须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当然也需要更多策略、谋划和技巧。
应该说,取得市场经济地位是解决中美新能源贸易摩擦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美国发起对华新能源贸易摩擦的主要手段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比较而言,反倾销由于税率更高而实际上成为主要的措施。而在美国发起反倾销调查中,主要的不合理与不公平在于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采用替代国办法,导致判断结果扭曲事实。对此,我国应该抓住这一关键问题,尽快促使美国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要多方申辩,就替代国措施的不合理与不公平进行交涉。当然,必要时,反击与报复也是必需的手段。面对美国对华新能源的贸易制裁,采取“以牙还牙”的贸易报复手段有利于双方走向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加强美国对华出口新能源产品的调查,也有利于我国及时采取措施救济相关受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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