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7月开始实施的全量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能否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业务”?如果脱离现实,优先考虑眼前利益,很有可能会遭遇重创。发电事业是一场长期战争。
作为普及可再生能源的撒手锏,日本将从7月开始实施全量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大部分人认为5月公布的收购价格草案对运营商比较有利。将与决定制度细节的行政命令草案一同,在充分反映公众意见后,于6月中旬正式确定下来。判断业务可行性所需的信息基本齐全,探讨发电业务的行动开始加速。
日本自1999年以来一直没有进行新建的地热发电将重新焕发活力。出光兴产等9家公司共同宣布了在福岛县磐梯朝日国立公园内建造规模为27万kW、日本国内最大的地热发电站的构想。如果能够得以实现,将成为首座由电力公司外的民营企业建造的地热发电站。目前项目已启动,力争10年后投入运营。
充分考虑开发风险
地热与矿脉和石油开采同样,资源开发风险比较大。光伏发电建设所需的日照调查仅需投入几百万日元,风力开发所需的风况调查也仅需7000万到8000万日元,而地热一个地点就需花费50亿日元左右。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不适合进行发电,所投入的资金就会有去无回。日本地热开发企业协议会会长安达正畝说:“此前高风险低收益的结构一直是国内开发所面临的瓶颈。”
此次,针对地热(1.5万kW以上),日本政府方案提出的1千瓦时27.3日元的收购价格和15年的收购期间基本满足了协议会的要求。
在计算收购价格方面,作为促进企业等积极参与的水准,将相对于投资的内部收益率(IRR)设定为多少成为了问题的焦点。作为电力全量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发达国家,德国的标准是5%。日本以此为基础,根据各种发电的不同,以及可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为了推动普及“最初3年要特别照顾发电运营商利益”的宗旨,日本政府方案将太阳能和风力的内部收益率分别设定为6%和8%。所有收购价格设定都较高,尤其是地热,需要能够补偿资源开发负担的收益这一点得到认同,内部收益率设定得特别高,为13%。借助充分考虑到开发风险的收购价格,地热开发有可能重新焕发活力。
电力全量固定价格收购制度通过保证长期以固定价格收购电力,促进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发电。收购价格是在运营商所承担的费用上加算了利润率。只要能按照计划顺利发电,基本都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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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ps800.com/news/277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