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国对中国风电产品和光伏企业展开“双反”调查之后,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也展开了反倾销诉讼。这对深陷行业“寒冬”的中国光伏企业而言,无疑是致命的一击。
面临生死存亡,中国政府和企业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日前,商务部紧急召见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中国光伏企业四大巨头入京共商对策。与此同时,中国四大多晶硅巨头中能硅业、赛维LDK、洛阳中硅、重庆大全等向商务部提交申诉,要求对产自欧盟的多晶硅实行“双反”调查。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多晶硅“双反”最大的意义在于给欧洲施压,警告其不要跟随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双反”。同时,迫使美国在“双反”税率的最终裁定中作出让步。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双反”来反制“双反”。
灭顶之灾
今年5月17日、7月27日,美国商务部相继对中国光伏产品和风电产品做出“双反”裁定。其中,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249.96%的惩罚性反倾销关税;对中国风电塔筒征收20.85%~72.69%的临时反倾销税和13.74%~26%的临时反补贴税,“双反”综合税率最高达到98.69%。
7月24日,德国企业Solar World又向欧盟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标的额超过百亿美元。
“这是继美国对中国风电产品和光伏企业展开双反调查之后,中国新能源产业面临的一场更为严峻的挑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光伏专委会主任赵玉文说。
按照欧盟规则,在接到反倾销调查申请之后,将在45天之内作出决定是否实施调查,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一个月还未有结果。赵玉文认为,这为中国企业赢得了缓冲的时间,但是中国企业也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一旦欧盟立案,对于中国光伏企业将是致命一击。欧盟光伏装机容量大致占到了全球的70%,美国占了接近10%,这两个市场如果对中国关闭大门,那么中国光伏企业将遭受致命的打击。
从理论上讲,如果欧盟实施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将遭受四重打击。首先,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失去竞争优势,被迫退出主要市场,导致无法生存;第二,光伏骨干企业经营困难,引发关联企业破产、银行信贷受损、工人失业;第三,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将失去重要支撑;第四,国内光伏企业被迫海外设厂,造成中国实体经济外移。
“与美国‘双反’相比,欧盟此次的反倾销案波及面更广,涉案金额更大。”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梁田说,“这将是有史以来全球案值最大、危及面最广、经济损害最大的贸易保护案。不仅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将遭受灭顶之灾,更将直接导致超过3500亿元人民币的产值损失,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贷款风险,超过30万~50万人同时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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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http:www.cps800.com/news/304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