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8年开始“三网融合”以来,已经经历了五个年头。五年来,电信的IPTV如火如荼,高奏凯歌,长驱直入。广电网台之间积怨成仇,兵戎相见。“对等开放”,一纸空文,几乎成为“三网融合”的最大骗局。即便是工信部批准了有线开展互联网业务,也不能视为开放,更不可能“对等”!电信历史上(邮电部时代和信息产业部时代)“联通,联不通”的故事和“铁通,铁定不通”的故事,至今还在当年网通和电信中传颂。联通、电信、移动三个工信部“城里”的同门兄弟之间还有“剪刀差”,时常同室操戈、恶拳相向,甚至痛下黑手;互联互通局已经演绎成是“互捏互掐局”。刚刚“进城”打工的“有线农民”,无论在互联网的互联互通上,还是在IP电话的互联互通上,会有好下场或者所谓的“平等待遇”?恐怕是痴人说梦、天方夜谭!总之,有线已经身处绝境,不得不重新“反思”“三网融合”。这里的“反思”是哲学的动词,与此成对的是“追问”。哲学的“追问与反思”是强调一切预设的前提都要接受理性的质疑与挑战;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哲学不要求人们信仰它,而只要人们检验疑团。面对有线网络现状,笔者充满了疑虑,故借用“哲学,折口之学也”,对有线“三网融合”的若干问题,予以反思或思考。
有线的“三网融合”有内涵和外延吗?
“三网融合”的内涵是指“三网融合”这个词的基本含义,外延是指“三网融合”所代表的事物。对于运营商而言,“三网融合”内涵就是固网、移动网和互联网。外延就是语音、数据和视频等全业务应用。对电信而言,电视只是为了满足其“三网融合”外延的需要。对有线而言,没有互联网出口,没有移动网,语音业务通过号码段和互联局被电信封锁,专网数据业务也被层层设置障碍,……;因此,有线的“三网融合”既缺失内涵,又缺失外延。
中国的“三网融合”科学吗?
众所周知,科学的基础是经验,也就是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从事科学探索。中国的“三网融合”的经验是美国的“三网融合”,美国“三网融合”的核心是放开价格和自由竞争,还配套了许多约束运营商的法规,如1995年的《录音制品数字化表演权法案》,1996年《电信法案》,2000年的《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在中国的“三网融合”中,电信可以放开价格和自由竞争,如捆绑宽带送IPTV,而有线却受到严格的价格管制。电信的互联网没有类似于美国《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的约束,而对有线的管理却大大超过美国《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等法案的要求。因此,美国“三网融合”经验对电信是可取的,电信可以称之为科学的“三网融合”。哲学贵在反省科学的基础,质疑和反省经验的可能性。由于有线无法或不允许借鉴美国的经验,因此,有线的“三网融合”根本就没有科学的基础,笔者认为属于伪命题或伪科学范畴。
为什么有线“三网融合”会把有线自己越搞越糊涂?
站在哲学的观点,糊涂是不懂哲学造成的。也许同仁们会问“用哲学就聪明了?”,哲学的有用性恰恰是该问题的命题转换,即“有线自己要怎么用哲学?”,其命题的核心是“有线是哪种类型的人?”或者“有线决定要做哪种类型的人?”。NGB想让有线成为比电信还要“牛气”的运营商,结果不仅是有线碰一鼻子灰,自讨没趣;而且NGB一会儿在“雾”里,一会儿在“云”里,越搞越糊涂。有线想开拓一下或创新一下,外部还没有遇到阻击,内部已经开始“严打”。之所以糊涂,是因为有线(包括NGB)把自己定位在对有线而言根本不成立的“三网融合”内涵上,而不是成为“三网融合”外延的一分子,也就是成为电视媒体之一(注明:不是媒介之一)、成为互联网的ICP之一、成为移动的SP和ICP之一……。“三网融合”对电信而言,是“难得糊涂”;对有线而言,是“难得聪明”。
有线网络应该在“三网融合”中吗?
这是一个哲学中“存在的真相”命题。公元前500多年,古希腊哲学家泰利斯提出“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哲学第一命题。今天要问的是:“三网融合”由什么构成的?“三网融合”中需要有线吗?有线在“三网融合”中有存在的意义吗?首先,有线和电信都是国家的,只是“左口袋”和“右口袋”的事情,犯不着挑起“同室操戈”。其次,CNTV和电视台帮助电信实现了IPTV,也就是实现了电信的“三网融合”,有无有线或电信对有线开放不开放已经没有意义。笔者站在哲学第一命题角度,不禁要问:对国家而言,“三网融合”还需要有线吗?“三网融合”对有线真的有意义吗?即便是大家有梦想的“意义”,这个“意义”真的存在吗?例如互联网。更为严峻的问题是,有线网络存在的基础就是帮助电视台传输节目,现在有线网络与电视台反目为仇,而且电视台可以不依赖于有线网络,那么有线网络赖以生存的基础还在吗?如果电视台这个有线生存的基础不存在或未来将不存在,有线该当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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